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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施工等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防范并遏制起重機械類事故的發生,結合《關于進一步壓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推進會暨安全生產調度會的會議要求,現決定在我市全面開展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行動。
一、檢查目標
通過開展我市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無事故的理念,壓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督機構及監督人員的監管責任,提高各方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并遏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可控。
二、檢查內容
1. 各方責任主體是否存在觸碰“十條紅線”行為。
2. 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工程發包是否合法依規。 ????3. 與設備單位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落實“四位一體”要求。 ????4. 投入現場使用的每一臺設備是否有明確的維修保養責任單位,維修保養過程中是否有專人監督,是否流于形式、走過場。 ????5. 設備安裝是否規范履行告知、使用登記程序,是否嚴格執行安裝(拆卸)企業資質及上崗人員資格等條件審核制度、安裝(拆卸)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等各項規定。 ????6.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是否安排專人對安裝、拆卸、附墻加節進行全程旁站監督檢查。 ????7. 群塔作業是否編制群塔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8. 是否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 ????9. 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塔吊使用過程中是否配備專職指揮工、配齊司索工。 ????10. 《安徽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十項重點》中的十項違規違法行為。
三、嚴懲違法行為
對于違反“十條紅線”或現場隱患多、安全管理失控、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嚴懲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對問題設備停機,對涉事項目停工,對相關責任單位信用扣分并全市通報,約談當事企業和責任人;
2.相關企業拉入“黑名單”,限制承攬新的工程業務;
3.按上限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4.限制企業資質升級增項業務,情節嚴重的,建議降低企業資質等級或吊銷企業資質證書;
5.按上限暫扣個人執業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6.建議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
7.對于責任單位為國有企業的,直接通告相關責任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給予黨紀政紀問責處理意見;
8.對于社會投資項目的,建設主管部門將對該投資及建設單位的各類建設行為實行事前、事中、事后更加嚴格的管理,并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該建設單位實行聯合懲戒。
全市在建項目建設、施工(含專業分包單位)、監理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布置,分管領導要親自組織,扎實開展全覆蓋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隱患,立即落實整改,不留隱患。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要立即同步開展對轄區在建項目全覆蓋專項檢查工作,4月20日前將檢查情況上報我局,市城鄉建設局成立檢查組按“四不兩直”方式同步開展專項抽查工作。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24日
